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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的火车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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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脸秀才 发表于 2018-2-25 12:18 | 只看该作者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918年6月的一天,两名伟大的法官在火车上相遇。

  77岁的霍姆斯大法官因私出行,在火车上邂逅时年36岁的勒尼德·汉德法官。他们是老相识了。汉德属于联邦法官系统的一员,而霍姆斯则处于这一体系的顶端。汉德曾经问过霍姆斯很私密的问题:“可为一生无子嗣而悔恨?”霍姆斯沉吟甚久,答曰:“这个世界不是我想将孩子带来世上的那个。”他们之间的另一个故事流传更广当时汉德还只是在国会山工作的一位年轻人,他曾在华盛顿偶遇霍姆斯法官。两人道别时,汉德望着霍姆斯远去的背影大声喊道:“法官大人,请施行正义。”霍姆斯这时转身告诉汉德:“这不是我的工作。我的工作是适用法律裁决案件。”

  让我们回到那列火车上。他们聊起汉德法官刚刚审结的“《大众》杂志起诉帕腾案”(MassesPublishingv.Patten)。此时的美国刚刚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国内反德主战之风尤甚。超市甚至将德国泡菜改名为“自由酸菜”,或抹去法兰克福香肠或慕尼黑白肠的产地标签。在这种氛围下,国会通过了《防治间谍法案》,规定“凡诱使或试图诱使海、陆军官兵抗命、不忠或叛变的,将以蓄意妨碍政府征兵罪处断”。随后,数以百计的人因发表反战言论或和平见解而被追诉。

  此时,《大众》杂志却“顶风作案”于1917年8月号上刊载了四篇攻击征兵制度和参战决定的文章。新杂志甫一刊印,尚未邮至征订者手中,邮政局局长阿尔伯特·帕腾先坐不住了。他依据《防治间谍法案》,将《大众》杂志列入禁止邮递的清单。《大众》杂志随即向纽约州联邦地区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令帕腾局长解除禁令。

  本案的主审法官正是汉德。他力排众议,在判决书中写道:“《大众》刊载的文章虽对战争充满敌意,也不当地鼓励反战情绪,但是,不管这些作品是适度的政治推论,还是过激、不当的谩骂,在美国这个以言论自由为权力最终根源的国家里,个人都享有批评政府的权利……钳制这些可能动摇人民意志的言论,无异于镇压所有敌对的评论和意见……言论只有在直接煽动叛乱、反抗等行为时,才构成间谍类犯罪,如果把合法议论当作挑唆煽动,就是驱逐了民主政治的守护神,是最大的不宽容。”这一“有悖民意”的判决,随后被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推翻。汉德法官正是接到了判决被驳回的消息后,坐上了那班火车。

  略显沮丧的他向霍姆斯法官谈起了这起案件,并向他畅谈了自己对言论限制的看法即使是批评性意见、具有不良倾向的意见,只要其不直接挑唆犯罪,都应该受宪法言论自由条款的保护。不过,霍姆斯当时对此未置可否。

  两人道别之后不久,霍姆斯却在两人的通信中主动提起此事。当时他自己也审理了三起相关案件,并且在判决中以“明显而即刻的危险”作为区分言论是否应受保护的标准。他在读完汉德在《大众》杂志案上的判决后,在给汉德的信中写道:“我所说的‘明显而即刻的危险’,和你所说的‘直接挑唆’没有本质区别,我搞不清咱们俩的分歧所在。”

  时间飞逝,汉德法官在联邦地区法官一干就是15年。直至1924年他才被任命为巡回法院法官。他在这一位置上又工作了12年。尽管他终生未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却一样成为史上最有影响的法官之一。

  1944年5月21日,汉德法官在纽约市中央公园发表着名演讲“自由的精神”,重新提起这个话题。他说道:“自由的精神是什么?我无法给它下定义,只能告诉你们我自己的信念……自由的精神就是,对什么是正确的不那么确定的精神。”不知在那个时刻,他是否想起20多年前那场在火车上的邂逅,以及那位已经在9年前去世的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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